■“二套房”前世今生
从前:认贷不认房
今年1月,国务院下发通知明确:只要利用过贷款买房,再次贷款买房就算二套房,并将以家庭为单位严格认定。“如果把现有的房子卖了再买房子,是不是二套房呢? ”对此银行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尽管你把房子卖了,但银行的征信系统的贷款记录还存在,所以“不管你房子是否出售,只要是在银行业(不论是哪家银行)申请过贷款的,如还想重复贷款均算是二次房贷。 ”
今后:认房不认贷
中国银监会银行监管一部主任杨家才表示:住房套数认定不以是否发生过贷款为准,即使首套房没有贷款购买,再购房仍被认定为二套房;二套房以家庭为单位认定,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如果居民需改善条件并已将首套房售出,再购房时可视作无房户,但前提是要排除投机情况存在,以后需出具房管部门、居委会或单位的证明。
“一个家庭只要购买了一套房,再买就叫二套房。”银监会近日明确了二套房“以房为限”的认定标准。相关官员表示,政策的意图是要恢复房地产的居住属性,精准打击炒房客。记者在大连地区多家银行了解到,这一认定标准尚未通过文件正式下发至金融机构。
上周起国家连出重拳,收紧楼市信贷。多套房处于打压焦点,对其认定也存在模糊地带而充满争议和猜测。银监会银行监管一部主任杨家才21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首次明确房贷新政中对二套房、三套房的认定。他强调,新的房贷政策是以房屋数量来认定是否为第二套、第三套,同时,认定范围以家庭为单位。相比此前执行的二套房认定标准出现了根本性的变化。
事实上,在去年二季度,大连地区曾经明确“以家庭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各家银行被要求认定贷款购房套数的原则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以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中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为准。
不过,在二套房贷的界定方面,大连大多数银行执行的都是“对于已使用银行贷款购买一套自住房的家庭,不论其贷款是否还清,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购买第二套或以上住房贷款的,若第二套不是购买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均按照第二套或以上住房的相应贷款政策执行。 ”
这种以贷款记录为准的认定方式,在执行之初曾被一些银行评价为“太过严厉”。
“从整个新政来看,政策出发点是居者有其屋,有一套住的就足够了,一个人没有必要住两套。房地产按揭贷款只支持住房的资金需求,而不能支持倒卖房屋的资金需求。 ”杨家才接受采访时如是评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