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源首页  公司招聘  联系我们    
 
  购房常识
享受经适房者禁购二套房
二套房界定发生重大改变
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一)
遭遇“假结婚”以结婚为条件...
未来楼市火不火 要看改善型...
揭秘“山寨廉租房”怪胎热销...
  地产资讯
广州“以房养老”市场难接受...
三亚高房价吓跑游客 业内人...
上海最贵住宅19万元/㎡
楼市调控打出"第一拳" 效...
特供房是赤裸裸的权钱交易
地方保障房建设遇阻 地方缺...
  金融理财
股指期货今日正式上市
公司竞相增发 募资或达17...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购房常识
享受经适房者禁购二套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6日对外公布《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针对部分地方经济适用住房存在的准入退出管理机制不完善、日常监管和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做出了有关规定。该通知规定,对违规出售、出租、闲置、出借经济适用住房,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的,将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收回,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各类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资格。
    通知还依法明确了有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以及建设单位、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责任和追究制度。
■相关新闻
11户违规家庭将被收回廉租房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26日在媒体发布会宣布,2010年第一阶段保障性住房小区入户调查结束,共有11户家庭被发现违规使用廉租住房,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将收回房屋。
    此次共入户调查5505户家庭,发现有11户家庭违规使用廉租住房,其中有2户家庭擅自将租住的廉租住房转租,3户家庭违规出借廉租住房,6户家庭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廉租住房 3个月以上。调查中有个别家庭的收入被怀疑超过政府规定的保障线,尚未发现有中介参与转租行为。根据规定,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将收回房屋,同时取消该11户家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保障资格,5年内不得申请住房保障。

关于准入
买房人高消费需主动说明
    《通知》要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应当如实申报家庭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如有与其申报收入明显不符的高消费行为时,应当主动向住房保障部门作出说明,并配合对其资产进行核查、公示。
    对以虚假资料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一经查实,立即责令退还,对不作出说明或不配合资产核查、公示,或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同以虚假资料骗购经济适用住房。
    《通知》还要求,市、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制度和工作机制,积极推动部门信息共享,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关于监督
违规者五年内不得再申请
    经济适用房主要保障对象是低收入群体,是为了解决居民的住房困难问题。因此,《通知》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只能用于自住,不得出售、出租、闲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用途。
    对违规出售、出租、闲置、出借经济适用住房,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收回,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各类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资格。
    《通知》还规定,已经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家庭,再购买其他住房的,必须办理退出手续或补交相关价款取得完全产权。
    《通知》要求,市、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经济适用住房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也可委托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单位定期对上述情况进行调查。
关于建设
房价过高城市增大供应量
    与兴建商品房相比,部分地方政府和开发企业对于建设经济适用房的热情始终不高。为此,《通知》提出,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规模,由各地结合当地居民收入、住房状况等实际情况确定。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大幅度增加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并适当扩大供应范围。
关于交易
无官方意见中介不得代卖
    按照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必须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并取得完全产权。为此,《通知》要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对个人是否已缴纳相应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成交价格是否符合正常交易、政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等情况出具书面意见。房屋登记、租赁管理机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租赁备案登记时,要比对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有关信息。
    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能提供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的,任何中介机构不得代理买卖、出租其经济适用住房;房屋租赁备案管理机构应当暂停办理其经济适用住房的租赁备案,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暂停办理该家庭购买其他房屋的权属登记,并及时通报住房保障部门。
    《通知》还要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各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交易指导价格,定期制订经济适用住房上市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的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交易价格低于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交易指导价格的,依指导价格缴纳相应的土地收益等价款。
■政策解读
首次限制购经适房后资产
    业内人士表示,《通知》中新规定主要有两点:一是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如有与其申报收入明显不符的高消费行为时,应当主动向住房保障部门作出说明,并配合对其资产进行核查、公示;二是已经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家庭,再购买其他住房的,必须办理退出手续或补交相关价款取得完全产权。
    “第一点是政府首次对业主购买经适房以后的资产作出了限制,过去主要是严卡准入门槛,但缺乏退出机制,导致此前曝出不少经适房停满豪华轿车,新规虽然没有严密的富人退出机制,不过为公众监督提供了更多渠道,至少能对有钱人购买居住经适房起到一定约束作用。 ”
难禁中介代理租售经适房
《通知》规定,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能提供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的,任何中介机构不得代理买卖、出租其经济适用住房。对此,北京中原三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认为“比较虚”。张大伟表示,经适房禁租规定一直存在,但事实上北京的经适房不仅大量出租,而且很多是群租,“这些房子面积很大,有的200多平方米,因为是经适房,业主不是很在意,一般都交给中介,每月收取2000多元,中介群租后能租到5000多元。 ”
    “买卖经济适用住房现在实际上都有规定政府优先回购,但这是一纸空文,因此还要看政府的实施力度。 ”张大伟说,“其实从本质上,经适房就不应该允许上市流通。 ”
■专家分析
新政和打击投机异曲同工
    中国房地产联盟秘书长陈云峰说,保障性住房是政府为低收入百姓做的好事,但百姓并不满意,为什么?主要原因是公平上做得不到位。目前,政府还是在强调保障性住房优先发展,但是保障并没有体现作用,保障应该保障到应该保障的人群。这个政策和商品房市场打击投资投机政策有异曲同工之妙,就是要维护保障性住房的公平,让低收入家庭得到保障。

网站首页走进鑫源公司招聘联系我们
公司地址:大连西岗区民权街64号银环花园B座801室
服务热线:0411-83790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