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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贷款流程
买方提供资料【夫妻双方】
1、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
护照、台胞证】
2、户籍证明【集体户口,应出具
户口首页及个人页】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
丧偶证明、未婚/未再婚证明】
4、公积金帐户卡
5、已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
6、过户缴纳的契税发票
7、印章
8、还款帐户
9、收入证明
10、相关费用
  交易市场窗口递交过户手续
  按期缴纳相关过户税费
  领取已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
  到指定评估部门评估房屋
  待评估部门做出评估报告后持已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及过户税费单据到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提交贷款材料,签订贷款合同
  签订贷款合同当日起12-15工作日后公积金放款
  若组合贷款,则产权过户后,申请公积金贷款前先申请商业贷款部分,待商业贷款部分审批通过持商业贷款部分银行材料及上述材料到公积金申请贷款,待公积金放款后一周左右内商业贷款部分放款
  房屋交接
卖方提供资料【夫妻双方】
1、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
护照、台胞证】
2、户籍证明【集体户口,应出具
户口首页及个人页】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
丧偶证明、未婚/未再婚证明】
4、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5、相关费用
  贷款费用
1、评估费:公积金评估值×0.3%
2、保险费:贷款额度×贷款年限×相关费率(5年0.046%,10年0.043%,15年0.04%,20年0.037%)约为0.05%
3、抵押登记费:贷款额度×0.15%不超过200元【高新园区除外】
4、他项权利证工本费80元
5、代办费200元
6、【若组合贷款指定他行(招商、民生等),可能会产生担保费】
  贷款条件
1、借款人年满18周岁,借款人所在单位须在大连市市内四区或旅顺或开发区或北三市或机车厂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借款人正常汇缴公积金满一年以上,并能提供收入证明、户籍证明、印章
2、房龄+贷款年限不得超过40年
4、贷款额度不得高于公积金评估值的6成
5、贷款额度不得高于产权过户评估值的6成
6、贷款额度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最高上限:个人25万,夫妻双方45万
7、【组合贷款,商业部分和公积金部分的贷款额度总和不得超过上述贷款额度要求】
8、【组合贷款商业部分额度不低于5万】
9、男:贷款年限+年龄不超过60岁;女:贷款年限+年龄不超过55岁
10、贷款额度计算:【月缴额/缴存比例×(缴存比例+0.35)×12×贷款年限=贷款额度】
11、若借款人之前曾经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则须将上次贷款全部提前还清,才可继续申请贷款,且贷款额度为国家规定最高上限减 去上次贷款额的剩余部分
12、夫妻双方有一方为军人,另一方具备公积金贷款条件,则最高可贷款45万
13、借款人单位连续欠缴3个月即为欠缴,不予贷款,将欠缴补缴满一年才准予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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